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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这样限行!

2020-10-23 22:18 浏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测从10月23日起,气温升高,湿度增大,逆温严重,扩散条件转差,我市将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达到橙色预警水平。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自2020年10月23日18时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市中心城区环城路以内以及各县(市)区城区,禁止大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继续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唐政通字〔2020〕6号)执行限行措施;加大公共交通运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