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石家庄市于2021年1月29日起暂停执行外埠机动车早晚高峰限行措施。现经研究,自2021年3月8日起,恢复外埠机动车工作日早晚高峰(7:00-9:00,17:00-19:00)限行措施。
载客汽车
1、在工作日7:00至9:00、17:00至19:00时段(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外埠号牌载客汽车禁止通行二环路(含主路、辅路)以内道路。出租车、公交车、通勤班车、以及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抢险车、救护车、外地来石旅游的专用客车等车辆除外。
2、禁止中型、大型载客汽车在槐安路主路(时光街至东二环)通行。
以下五类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公共汽车、巡游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残疾人专用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以及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班车通行证》的通勤班车;
2、执行任务的警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
3、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以及殡葬专用车辆、邮政专用车辆、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抢修通行证》的抢险车;
4、纯电动汽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
5、经批准的其他应急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