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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8时起,沧州解除机动车尾号限行

2020-11-01 22:15 浏览:

我市于11月1日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和Ⅲ级应急响应,非营运车辆尾号禁限行措施一并解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和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沧气领办〔2020〕123号

经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家组联合会商,预计11月1日起,受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转好,污染过程基本结束。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于11月1日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和Ⅲ级应急响应。

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

来源:沧州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