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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辉县方向货车自北向南驶入凤泉区及新乡市区!

2021-11-06 22:04 浏览:

严禁辉县方向货车自北向南驶入凤泉区及新乡市区!


为加强市区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我市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原有货车限制通行区域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扩大限行区域,11月5日起实施。

调整后的限制通行范围为,西环路、南环路、北环路,全天24小时禁止国三及不达标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客、货)、1吨(含)以上货车、危化品车、拖拉机、农用三(四)轮车、畜力车驶

老107国道(北环路至德源路),全天24小时禁止国三及不达标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客、货)、1吨(含)以上货车、危化品车、拖拉机、农用三(四)轮车、畜力车驶入。

严禁辉县方向货车自北向南驶入凤泉区及新乡市区!


辉县市在G234辉县市入市口处设置多块提示牌,严禁货车由辉县市方向自北向南驶入凤泉区和新乡市区,严禁三轴(含三轴)以上货车在菏宝高速新乡西收费站上下站。

严禁辉县方向货车自北向南驶入凤泉区及新乡市区!


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车辆,需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办理通行证件,并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

严禁辉县方向货车自北向南驶入凤泉区及新乡市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醒广大货车司机

要按照限行规定行驶

违反限行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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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乡日报

文明辉县12条

01、文明出行,绿色出行,不闯红灯;

02、文明停车,不乱停乱放,不占压盲道;

03、文明驾驶,按章行驶,斑马线礼让行人;

04、文明经商,诚信经营,不占道经营,不店外经营,保持店面干净整洁,履行“门前三包”,景区商家不拦路招客;

05、文明举止,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06、文明用语,不说脏话,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

07、文明排队,不插队买票购物;

08、文明用餐,不剩饭菜,节俭惜福;

09、文明出游,不乱贴乱画,不损坏花木,不随手乱扔垃圾;

10、文明养犬,遛狗应牵绳并清理宠物粪便;

11、文明执法,依法行政,遵纪守法,照章办事;

12、文明新风,家庭和睦,干净整洁,邻里团结,孝老爱亲,倡导移风易俗、红白事新办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