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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下发!灵璧城区禁行、限行……

2021-09-22 21:58 浏览: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灵璧县工程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9月12日工作例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灵璧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

灵璧县工程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运输车辆作业秩序,有效遏制抛撒、滴漏、带泥行驶等行为,杜绝和减少安全隐患发生,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决定近期在全县规划区内开展工程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并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汲取近期两起工程运输车辆交通事故教训,按照“源头管控有力、运输监管严密、渣土处置有序、执法查处严厉”的原则,通过开展工程运输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工程运输车辆管理,积极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和城市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工程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行动的安排部署、统筹推进和督查调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相关工作,做好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收集、整理、上报等。

三、整治时间

2021年9月13日—2021年10月13日

四、整治范围

城市规划区东至虞姬镇与泗县交界处,南至343国道,西至灵西闸,北至开发区大吴交界处。

五、整治重点

按照《灵璧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灵璧县城区工程运输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重点整治以下几项内容:

(一)不符合环保标准的工程运输车辆,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运输的车辆、企业和单位。

(二)未经审批,未办理准运证的车辆。

(三)未按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未在指定地点处置的、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

(四)违反交通信号灯、违反限行规定、超速超限、无牌无证、任意污损遮挡号牌、抛洒遗漏等交通违法行为。

(五)车身不洁,未封闭、未安装GPS等不符合“六统一”要求的。

(六)建筑工地冲洗设施设备不完善等。

(七)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车辆,一律收回通行证,取消运输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肃纪律。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工程运输车辆管控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落实到位,严格执法程序和执法权限,扎实做好工程运输车辆整治工作。

(二)严格执法,注重实效。执法队员在执法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严格、公平、公正、文明执法,做到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实现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进行查处。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整治动态,曝光典型案例,加强警示作用,争取通过宣传取得广大群众对车辆治理工作理解与支持,营造人人齐抓共治的良好氛围。同时,畅通投诉渠道,鼓励社会监督。举报电话:110、12319。

附件:

一、工程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城区禁行区域、限行区域

附件一:

灵璧县工程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梁 霆 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钟 鸣 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

姬在杰 生态环境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 旭 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闫 光 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张 峰 交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解安红 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和平 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召奉 住建局总工程师

李朝义 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杨夫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工程运输车辆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附件二:

城区禁行区域、限行区域

1.限制通行区域:迎宾大道(南至新大桥—北至与龙山大道交叉口)、磬山路(磬山路与龙山大道交叉口以南)、钟灵大道、汴河路(西至与迎宾大道交叉口—东至与虞姬大道交叉口)、奇石大道(西至新大桥—东至与虞姬大道交叉口)。限制通行路段及形成区域07:00—20:00禁止通行(其他时间可通行)。成功申办临时通行证后,上下学高峰期间禁止通行(高峰时间段07:00—8:30、11:00—14:00、17:00—18:30)。

2.重点管控区域:迎宾大道与钟灵大道交叉口以北至龙山大道路口、钟灵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以东至磬山北路路口、磬山北路与钟灵大道交叉口以北至龙山大道路口。以上道路及所形成区域(龙山大道允许通行)仅允许申请13:00—17:00通行证,其他时段禁止通行,且不予办理临时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