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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保定清苑区限行尾号规则

2021-09-12 21:19 浏览:

清苑区关于轮换主城区机动车限行尾号的通知

  依据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轮换主城区机动车限行尾号的通知》精神,按照京津冀限号同步的规定,自2021年4月6日至7月2日,我区主城区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外地车辆同样遵循此限行措施。进行定期限行轮换,具体规则为:

  星期一:尾号2和7限行;

  星期二:尾号3和8限行;

  星期三:尾号4和9限行;

  星期四:尾号5和0限行;

  星期五:尾号1和6限行。

  清苑区大气污染领导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一、主城区限行区域:新华路、中心路、清苑街、发展路路段(含)(发展中路与莲池南大街交叉口至发展中路与振清街交叉口、迎宾中路路段(含))(莲池南大街与迎宾路交叉口至振清街与迎宾中路交叉口)区域。

  二、主城区限行时间:工作日7时-20时,节假日不限行,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I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三、限行车辆类型:

  (一)此次限行期间,继续施行主城区黄牌货车限行绕行措施(尾号不限行的黄牌照货车可以绕行发展东路)。

  (二))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止措施;其他道路限行措施规定同步执行。

  四、以下车辆不受限制通行:

  1.公交车,大、中型省际、市际长途客运车,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和核发校车牌证的校车。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应急救险车。

  3.悬挂合法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4.加装残疾人辅助装置的残疾人专用车。

  五、法律责任:

  请各有关单位、驾驶人及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本地通告各项规定。限行期间,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违反本地通告规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