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交通拥堵,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3月8日起,行唐县恢复城区工作日机动车尾号常态化限行措施,限行尾号与北京市、天津市保持一致,同步轮换。
石家庄市主城区3月9日限行尾号4和9。
行唐、栾城、灵寿、赵县、赞皇、平山、新乐同步限行。
关于其它各县(区)限行措施,请关注各县(区)政府发布及市交管局官方“双微”,我们会及时跟进发布最新限行措施,敬请关注!各地限号措施如有变动,请以最新消息为准。
保定、邯郸、唐山、秦皇岛、廊坊、沧州限行尾号4和9。
我省其他地市暂无限行信息。
北京、天津限行尾号4和9。
注:
1、石家庄及下辖各县市区、天津、秦皇岛限行时间为7:00-19:00;北京、廊坊、唐山、邯郸、保定限行时间为7:00-20:00;
2、石家庄及下辖各县市区、秦皇岛、唐山、邯郸、保定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字母的按最后一位数字管理;北京、天津、廊坊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石家庄
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恢复市主城区工作日
机动车尾号限行的通告
为减轻交通拥堵,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3月8日起,恢复市主城区工作日机动车尾号常态化限行措施,限行尾号与北京市、天津市保持一致,同步轮换。
一、限行时间
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分为五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00-19: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本轮限行尾号为:
星期一:限尾号3和8
星期二:限尾号4和9
星期三:限尾号5和0
星期四:限尾号1和6
星期五:限尾号2和7
二、限行区域
三环路古城路(含)以内道路。
三、限行措施
对小型载客汽车、非营运客车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以上均含外埠号牌和临时号牌车辆)实行每天车牌尾号轮流限行的方式,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特殊时段限行措施另行通知;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中型、重型载货汽车执行通行证和轮流限行车牌尾号规定。
四、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
1、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残疾人专用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校车,以及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班车通行证》的通勤班车;
2、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军车;
3、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以及殡葬专用车辆、邮政专用车辆、金融运钞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抢修通行证》的抢险车;
4、悬挂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经批准的其他应急车辆。
五、限行处罚
违反限行规定的,按闯限行处罚,罚款 100元。
特此通告。
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
关于恢复外埠机动车工作日早晚高峰限行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我市于2021年1月29日起暂停执行外埠机动车早晚高峰限行措施。现经研究,自2021年3月8日起,恢复外埠机动车工作日早晚高峰(7:00-9:00,17:00-19:00)限行措施。
特此通告。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1年3月4日
栾城
栾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关于主城区实施机动车常态化限行的通知
为减少机动车拥堵,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市、区大气办通知,我区与市主城区限行规定保持一致。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3月8日起,在主城区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常态化限行措施。
一、限行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07:00---19:00分别限行
星期一:限行尾号3和8
星期二:限行尾号4和9
星期三:限行尾号5和0
星期四:限行尾号1和6
星期五:限行尾号2和7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二、限行区域:
西城大街(西外环)以东(不含西城大街),柴武大街(东外环)以西(不含柴武大街),衡井公路以南(不含衡井公路),南外环以北(不含南外环)。
三、限行措施
对已办理中型、重型载货汽车执行通行证的进入限行区域道路按照限行规定执行。
四、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
1、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残疾人专用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校车以及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班车通行证》的通勤班车;
2、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军车、工程抢险车;
3、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以及殡葬专用车辆、邮政专用车辆、专用清障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抢修通行证》的抢险车;
4、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经批准的其他应急车辆。
五、限行处罚
违反限行规定的,按闯限行处罚,罚款100元
栾城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灵寿赵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