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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来了!交警蜀黍权威解答“限行”措施

2021-08-26 21:30 浏览:

达州车辆限行又来了,

啷唉限?

权威解答来了~~

↓↓↓

工作日7时到22时

车牌尾号限行:

周一限行:1和6

周二限行:2和7

周三限行:3和8

周四限行:4和9

周五限行:5和0

尾号是字母的,

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遇节假日调休以对应的工作日限行

为有效应对达州市中心城区重污染恶劣天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达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规定,按照《达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12月29日20时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的通知》要求,决定启动达州市中心城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在达州市中心城区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干货来了!交警蜀黍权威解答“限行”措施

一、交通管制时间

2019年12月29日20时起,管制结束时间根据达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另行通告。

二、交通管制区域

元九大道石龙溪大桥路口—肖公庙路张家坝大桥路口—张家坝街犀牛大道路口—小河嘴大桥南滨路路口—凤凰大桥南滨路路口—巴国大道—万达路麻柳大道路口—麻柳大道通州大道路口—麻柳大道达川大道路口—麻柳大道南国大道路口—南国大道健身路路口—南国大道盛达路路口—七河路汇鑫能源路口—七河路环城路路口—西河路钢花路路口—阳平路金山北路路口—凤凰大道西延线马莲路口—泰诚路环城路下穿路口路段—元九大道环城路路口—塔石路莲花湖湿地公园路段—元九大道塔石路路口—元九大道石龙溪大桥路口以内区域。

干货来了!交警蜀黍权威解答“限行”措施

(尾号限行区域)

三、交通管制措施

(一)全天禁止通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大型货物运输车辆、建筑垃圾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货运车辆(含办理了建筑垃圾、重点工程、市政工程入城通行证的),国一、国二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进入交通管制区域内通行。

(二)工作日早7时至晚22时,实行机动车(摩托车除外)尾号限行措施,即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牌尾号为1和6周一限行、2和7周二限行、3和8周三限行、4和9周四限行、5和0周五限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遇节假日调休以对应的工作日限行)。

(三)允许通行的车辆: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环卫、供气、供水、园林、邮政(快递)、运钞等含特殊装置的专用车辆。公共汽车、出租车(含网约出租车)、新能源号牌的汽车、办理了绿色通道的民生运输车辆、办理了通行证的城乡共同配送车辆、单位自备通勤大、中型客车、旅游客车、长途客车、制式校车等车辆。

四、法律责任

凡违反本《通告》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动抓拍或进行现场取证,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达州公安交警就重污染天气临时交通管制,答广大市民问:


为什么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达州公安交警发布临时交通管制(限号),是根据市政府应急预案要求,在恶劣天气下的应急措施,目的是通过合理通行,达到有效缓解大气污染。虽然对市民的出行造成了不便,但希望达到广义上的“小限制,大方便”,也就是“个人小限制带来公众大方便”,希望大家理解。限行的突然发布正是因为重污染天气的不可预见性,给公安交警的勤务工作带来了挑战和困难,也对部分市民的出行习惯带来了不便。


启动临时交通管制是否合法?


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94、95、96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重污染天气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达州市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限行的权源是合法的。


虽然合法性没有问题,可是我们也听到了一些质疑的声音。请问交警方面如何看待这种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