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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主城区货车入城限制有调整

2022-12-15 14:45 浏览:

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广元市

主城区道路通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便利货车在我市城区道路通行,更好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助力稳住经济大盘,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广元市主城区货车通行限制措施进行优化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广元市主城区货车通行管理示意图

一、限行区域及限行时间

(一)龙洞碥大桥.国道542线、北二环、望乡台大桥、西二环以南。

(二)龙洞碥大桥、国道212线、明月路、万缘隧道、南环路、国道212线至嘉陵江大桥西桥头,滨江路以北。

(三)袁家坝路口、西二环以东。

以上路段合围区为限行区域。限行时间:7时至22时。

二、城区过境路段及限行时间

(一)龙洞碥大桥、国道542线、兴安路二段、利州东路三段、澳体大桥、米仓路、明月路、万缘隧道、国道212线、剑北路、袁家坝路口。

(二)龙洞碥大桥、国道542线、兴安路二段、利州东路三段、德缘路、北二环、望乡台大桥、西二环、袁家坝路口。

(三)龙洞碥大桥、国道542线、兴安路二段、利州东路三段、水柜路、北二环、瓷莲路、国道108线。

(四)袁家坝路口、西二环、望乡台大桥、北二环、瓷莲路、国道108线。

以上路段限行时间:7时至10时,17时至22时。

三、管理对象

普通载货机动车、挂车、牵引车、罐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低速载货汽车(原三四轮农用运输车)及拖拉机等车辆。军用货车、警用货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环卫清扫车、洒水车、环卫垃圾运送货车以及其他专用制式城市道路养护、维修、下水道清疏、园林绿化、运输防疫、应急救援、邮政快递、生鲜蔬菜食品等涉及民生运输车辆不受本通行管理限制。

四、优化便利措施

(一)取消皮卡车进城限制赋予多用途货车(皮卡车)与小型载客汽车同等通行权,无需申报办理货车禁行路段通行码。

(二)简化轻型及以下货车通行管理政策。取消轻型及以下货车不含(轻型自卸货车)的外廓尺寸、核定载质量的限制。(交通高峰期7:00至10:00,17:00至22:00禁止通行)。

(三)放宽中型箱式货车通行限制。对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箱式货车赋予与轻型货车同等通行权。城区限重低于8吨的桥梁、高架等道路严禁通行。(交通高峰期7:00至10:00, 17:00至22:00禁止通行)。

(四)提高新能源货车便利程度。新能源轻型及以下箱式和封闭式货车不需申请城区通行码。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参照新能源轻型货车管理。(交通高峰期7:00至10:00, 17:00至22:00禁止通行)

(五)城市货车通行码办理。确因运输生产、生活、施工等物资需要进入限行区的轻型及以下货车。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箱式货车。在12123APP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申请车辆备案后即可申请货车中、长期货车城区通行码。

货车临时入城的,在允许通行时段路段无需办理临时通行证码,确需在禁限行时段路段通行的。在12123APP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申请车辆备案后即可申请货车临时通行码。线下可在城区各交通执法岗亭办理临时通行证。

五、补充说明

(一)通告中的便利货车通行措施不适用危险货物运输车和工程运输车。

(二)主城区严禁超载、超限、非法拼(改)装货运车辆和尾气排放未达标的货车通行。

(三)进入城区的货运车辆应保持车身整洁,运输沙石、建筑垃圾、渣土车辆不得沿途遗洒飘散、污染道路。

(四)进入城区的货运车辆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服从交警的指挥。

(五)如遇重污染、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的,限行管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本通告自2022年12月15日起实施。

广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