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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起实施!莘县调整城区载货汽车限行措施

2022-09-21 22:31 浏览:

为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化营商环境,均衡城区交通流量,进一步优化改进载货汽车通行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莘县将对城区载货汽车限行措施进行调整,9月20日起实施。

限行区域:莘县“东升路(含东升路)—南平街—西华路—鸿图街”以内区域(不含南平街、西华路、鸿图街)限行。

限行规定:

一、微型货车、轻型厢式配送货车不限行。

二、其它轻型货车(轻型自卸货车除外)每日7:30—8:30、17:00—19:00禁行。

确需出入限行区域的,应提前申领县城区通行证,经批准后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区域通行。

三、轻型自卸货车、中型货车、重型货车(重型自卸货车除外)、特殊作业车每日7:00—12:00、14:00—19:00禁行。

禁行路段:伊园街、大安街、振兴街、商业街、政府街、文化街、滨河北岸、滨河南岸、武阳街、槐堂路、甘泉路、昌盛路、通运路、莘亭路、新华路、工农路、健康路、阳平路、东升路。

确需出入限行区域的,应提前申领县城区通行证,经批准后按照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四、半挂牵引车、全挂车、危险品运输车每日7:00—10:00、14:00—19:00禁行。

禁行路段:伊园街、大安街、振兴街、商业街、政府街、文化街、滨河北岸、滨河南岸、武阳街、槐堂路、甘泉路、昌盛路、通运路、莘亭路、新华路、工农路、健康路、阳平路、东升路。

确需出入限行区域的,应提前申领县城区通行证,经批准后按照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临时通行证有效时限为3日—5日;长期通行证为1个月。可通过“交管12123”APP、“莘县交警”微信小程序线上办理,或到莘县交警大队交通管理服务站办理(地址:莘县新华路与伊园街交叉北80米路西)。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城市配送货车每天23时至次日6时向县城区限行区域内[政府街(建设路—通运路),振兴街(健康路—莘亭路),新华路(大安街—文化街)除外]实施物流配送运输的,不需办理县城区通行证;在其他时段通行,需办理县城区通行证并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

持证车辆须按审批时间、路线行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另有规定的,按重污染天气应急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