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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对载货汽车实施限行绕行的通告

2022-09-03 10:35 浏览:

曹妃甸新城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载货汽车实施限行绕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营造城市道路交通良好秩序,提升环境质量,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保护广大群众和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在曹妃甸新城部分道路对载货汽车实施限行绕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以下道路全天禁止大型载货汽车(含对应的专项作业车)、非道路移动机械、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渤海大道(新城段)、通海路、新港大道、行知路、东海路。文慧道、滨海大道等其他道路允许载货汽车通行(危化品运输车、工程运输车除外)。禁行车辆去往曹妃甸工业区方向及京唐港方向可绕行迁曹高速转迁曹线至滨海大道。

 

 

二、在限制通行的道路,对于确需进入曹妃甸新城的涉及应急抢险、民生需求、保障城市建设和运行的大型载货汽车,实行通行证管理。新城内运输民生保障物资(蔬菜、水果、生鲜、主副食品等生活物资)、防疫物资的载货汽车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摸清底数,统一办理通行证。办理通行证地点曹妃甸新城公寓一层(地址:曹妃甸新城通海路与新港大道交叉口南150米路西,咨询电话:8829077)

 

 

三、在限制通行的道路载货汽车确需通行的,应确保安全技术性能和车容车况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确保车辆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环保部门规定的标准,依法申请并取得通行许可后,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四、以下车辆不受道路通行限制。

 

 

(一)使用用途为警车、军车、消防车、救护车的专项作业车在执行任务期间,准许在禁行道路通行。

 

 

(二)工程救险车在执行救险任务期间,清障车、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垃圾清运车在作业期间,准许在禁行道路通行。

 

 

五、本通告所称载货汽车,包括重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重型半挂牵引车、中型半挂牵引车。重型专项作业车、中型专项作业车参照执行。

 

 

六、新城城区限行区域行驶的载货汽车,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采取现场和电子警察抓拍方式进行取证,并依法予以处罚。

 

 

七、本通告自9月1日起实施。

 

 

 

曹妃甸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