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清溪南街道路改造施工的顺利实施,维护施工路段道路交通的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九十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告如下:
一、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4月28日,清溪南街道路改造施工期间实施机动车单向通行交通组织。其中,清溪南街的东北段(门牌号:二环路西二段157号至清溪西路24号)实行机动车由东向北(顺时针方向)单向通行;清溪南街的西北段(门牌号:清溪西路1号附21号至清溪南街17号)实行机动车由北向西(顺时针方向)单向通行。行人、非机动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谨慎通行。
二、施工期间,原清溪南街由北向东以及由西向北(逆时针方向)通行的机动车,可通过清溪西路、二环路西二段等道路绕行。
三、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并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