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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成都通济桥街及周边部分道路交通组织的通告

2023-01-08 20:29 浏览:

为进一步提高中小街道使用效率,提升区域慢行交通环境品质,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决定调整通济桥街及周边部分道路的交通组织,通告如下:

一、自202313日起,对通济桥街及周边部分道路的交通组织作如下调整:

(一)通济桥街(通济巷至石灰市街)实施机动车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二)通济桥街(顺河街至正大街)实施机动车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三)石灰市街(通济桥街至正西街)实施机动车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四)正大街(石灰市街至正大116号)实施机动车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五)顺河街(顺河街243号至顺河街213号)实施机动车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二、受限机动车绕行线路

(一)原经通济桥街(通济巷至石灰市街)由东向西通行的机动车,可通过石灰市街、正西街等道路绕行。

(二)原经通济桥街(顺河街至正大街)由北向南通行的机动车,可通过正大街、益州大道华新上街段、顺河街等道路绕行。

(三)原经石灰市街(通济桥街至正西街)由北向南通行的机动车,可通过正西街、益州大道华新上街段、正大街等道路绕行。

(四)原经正大街(石灰市街至正大街116号)由东向西通行的机动车,可通过正大街、通济桥街等道路绕行。

(五)原经顺河街(顺河街243号至顺河街213号)由西向东通行的机动车,可通过通济桥街、正大街、益州大道华新上街段、顺河街等道路绕行。

三、除以上交通管理措施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交通的实际情况,适时优化区域交通组织,并提前向社会通告。

四、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并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 

五、本通告有效5年。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21227